大陆可以去台湾自由行。2011年6月28日正式实施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

第一批台湾个人游城市:北京、上海、厦门

第二批台湾个人游城市:天津、南京、重庆、成都、广州、杭州、深圳、福州、济南、西安

第三批台湾个人游城市:苏州、武汉、宁波、青岛、郑州、沈阳、长春、石家庄、长沙、昆明、南宁、合肥、泉州

第四批台湾个人游城市:哈尔滨、太原、南昌、贵阳、大连、无锡、温州、中山、烟台、漳州

第五批台湾个人游城市:海口、呼和浩特、兰州、银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龙岩、桂林、徐州

扩展资料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

(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

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