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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讯,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医保局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根据价格水平实施分类管理。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未纳入医保目录的新冠治疗药品,被列入《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中“疗程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内同类药品差异较小”类别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水平可在目录内乙类药品的基础上适当下调。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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