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日益密切。去年11月,双方宣布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为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带来了新机遇。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一个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扬帆起航,为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了新动力。

作为开放型经济大省,江苏与东盟经贸关系密切,经济互补性强,产业链、供应链联系紧密,今年以来东盟更是超越美国成为我省第二大贸易伙伴。9月20日,江苏企业走进东盟对话会在南京举办,会上围绕RCEP背景下的机遇与挑战,探讨了未来江苏走进东盟企业的发展前景与风险,为深化区域互联互通带来了江苏的思考。

合作互惠

开局之年带来企业发展新机遇

今年是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开局之年,也是RCEP生效实施的第一年。记者获悉,今年1至6月,我省对东盟进出口为3457.1亿元,同比增长26.3%。截至2022年6月,我省在东盟地区设立境外企业(机构)1437家,中方协议投资额166亿美元,占全省对外投资的18.1%。

江苏与东盟区域合作不断深化的背后,是囊括了东亚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的RCEP为双方搭建起的桥梁。中国驻东盟使团大使邓锡军表示,RCEP成员之间经济高度互补,域内资本要素、技术要素、劳动力要素齐全。协定实施提供了广阔的一体化大市场,推动域内优化分工合作,消费扩容提质,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创新发展,为江苏企业“走出去”释放了巨大的政策红利。

“今年RCEP协定的生效为区域经济增长带来强劲动力, 充分利用好RCEP区域开放的有利条件,已成为各成员国经济复苏增长的重要举措。”省外办一级巡视员黄锡强表示。东盟作为RCEP的发起者,在RCEP生效实施后继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尽管面临全球经济下行的冲击,江苏与东盟经贸合作依然逆势上涨,今年7月,江苏省与商务部共同在苏州举办东盟—中日韩(10+3)产业链供应链合作论坛暨东亚企业家太湖论坛,活动得到了东盟国家驻沪总领馆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与会各方围绕企业投资、园区建设、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议题达成了一系列共识,为江苏与东盟经贸合作注入了新动能。

融合发展

参与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随着RCEP贸易投资规则的实施,双方合作的机制平台打造愈发完善。记者获悉,江苏与东盟国家缔结正式友城11对、友好交流城市16对,覆盖东盟10国。中新苏州工业园区联合协调理事会、新苏合作理事会、江苏-泰国驻沪机构交流合作工作联委会、江苏-越南地方政府合作联席会等合作机制为我省与东盟国家开展全方位交往搭建有效平台。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等我省境外园区和我省在东盟国家海外商协会全力抗疫情、保生产、抓就业、促交流,为“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贡献了江苏力量。

企业是江苏与东盟友好合作的建设者、维护者和贡献者。因此加强双方合作,需要帮助企业更好地融入地方发展需求。邓锡军建议,一是需要熟悉协定优惠承诺,合理优化产业布局。RCEP进一步放宽了成员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市场准入条件,推动各国海关程序和技术标准融合统一。特别是,协定采用原产地累积规则,有助于企业更加灵活地进行产业布局,建立更精细、更完善的产业链分工体系,降低最终产品生产成本,从而为深度开拓东盟市场、在亚太甚至全球范围内优化供应链布局提供了更多可能和选择。企业应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用好、用足RCEP协定各项优惠承诺。二是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升产业基础能力。随着RCEP贸易投资规则的实施,纺织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可能加速向东南亚转移,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低端产业环节的竞争或将进一步加剧。与此同时,中国在高端产品和关键技术上仍存在“卡脖子”难题,倒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企业应加大技术研发和投入,补齐短板、突破瓶颈,利用部分产品逐步降税的窗口期,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走出国门

风险意识和法律资源保驾护航

在RCEP背景下,企业纷纷扬帆出海,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还有很多风险和挑战。相关专家建议,企业应对目标国进行充分的考察和评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员工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企业安保体系。要尊重当地宗教文化风俗习惯的差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融入当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中国的涉外法律公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支队伍,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为企业解决争议。”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发云表示,“对于企业来说,走到海外一定要有法律风险意识,懂得整合全球优质法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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